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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户外广告规范的规划出台

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12-14

南京户外广告规范的规划出台,直接影响了广告公司的切身利益。那么,最新的规则是什么呢?《规划》修编的亮点主要体现在覆盖范围更大、内容和理念更新。如原有规划只涵盖约200平方公里的建成区,《规划》则扩大到6559平方公里的市辖6城区。建成区以外原来没有纳入统一规划的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沿线等,今后也一并要遵守《规划》的要求。此外,《规划》还要求公益广告要占户外广告的一定比例。比较好的一点呢?如工地围墙广告中,不少于30%的面积必须是公益广告。
另外,《规划》的另一大亮点是完善了户外广告的设置控制体系,划设了禁止设置区、严格控制区等。以高杆广告为例,市区原有近500杆高杆广告。《规划》明确了30多条禁止在沿线设置高杆广告的道路,江北大道、友谊路及延长线、壮锦大道等主干道名列其中。同时,快速环道内、鼓楼片区、龙蟠路片区也被列入高杆广告禁止设置区。不同道路类型,高杆广告设置也有规定的间隔,如严格控制区内的主干路,纵向设置间距至少是2000米。
南京户外广告
南京户外广告
剔除禁设区和道路,再按照设置间隔进行计算,2020年前,南京市建成区和近郊约116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将只有211个高杆广告的设置点位。机场高速不是禁止设置路段,是因为如果没有这些广告,刚下飞机的外地客人会有荒凉的感觉,但绝不允许再出现广告过密甚至前后遮挡的情况。
        而连接机场高速的壮锦大道,周边已有大量建筑物可以展示城市风貌,再设置高杆广告就适得其反了。按照《规划》的理念,高杆广告将逐步退出老城区,主要在五象新区等城市新区起到展示新区形象的作用。
广告和招牌越高、越大、越多,效果可能就越好,但这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导则》明确了几十种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情形,国家机关、学校、纪念性建筑等禁设户外广告和招牌。建筑物顶部也禁止设置任何户外广告和招牌,如星湖路某电影院楼顶上的巨幅广告,今后将不再允许设置。不少临街铺面,喜欢把广告粘贴在玻璃幕墙或玻璃门上,这在一些房产中介的店面很常见,但会让街道景观显得非常杂乱,此类广告形式也是《导则》明确禁止的。高层建筑内往往有很多单位,各单位都想在建筑外墙上“露脸”。《导则》规定,高层建筑的外墙面,原则上不得设置任何户外广告。一栋楼最多只能设置两个楼宇招牌,且应在不同方向的建筑墙面上。
负责《导则》起草的南京广告公司负责人介绍,楼顶广告和招牌的效果较好,但对城市天际线有很大影响。南京还是台风多发的地区,楼顶巨幅广告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于高层楼宇内单位较多,仅有两个楼宇招牌难以满足需求的问题,沈跃解释,这一规定主要针对建筑物底层以上部分。在底层出入口,还是可以再设置招牌的,但总数不能超过出入口数量。
        立法初期,南京市从仅有的几家广告公司,在短短的几年时间中,扩展至上千家,广告行业从业人员也猛增至万余人。据统计,2002年,我国各类广告公司已超过8.9万家,从业人员75万余人,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广告,总计收入可以亿元为单位计算,其他广告如户外路牌、灯箱广告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广告形式也逐渐登上历史舞台。
在南京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2005年,南京市城管执法局接手城市广告牌管理之后,曾进行过一次摸底调查,当时南京市的各类广告设施数量已多达上万块。2005年之后,户外广告管理逐渐走上正轨,截至2013年底,户外广告的数量仍然高达6000余块。
“无规可循,乱象难免,面对如今户外广告对城市形象的损害,亟须出台总体规划来完善户外广告的美观性。”
无论任何一类广告,其初衷都是提升企业形象,传播商业信息。《规定》中对建(构)筑物上、公共设施上、地面上、公共交通工具上及橱窗式广告五类户外广告的设置规范做了明确要求。其中,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的设置使用不得妨碍行车安全,不得遮挡交通信号、影响交通信号辨识,光、声、电磁辐射等不得影响居民健康和正常生活。城市主干道两侧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播放闪动过快画面。除公共利益、重大节庆活动等特殊需求外,显示屏最晚关闭时间为每日22:30。
户外广告除了商业功能外,它也是对城市形象的宣传,同时美化和净化着一个城市。由于户外广告的发展势头迅猛,管理难以到位,使其质量、安全系数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从而成为影响城市形象,甚至个别户外广告成为安全隐患。
据广告公司了解,成都、上海、深圳等大型城市早已针对户外广告发展对城市形象带来的损害,多方展开清理整治行动,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包括城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设置以及保证其设计与材料质量。希望南京广告公司可以发展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