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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户外广告规范制度新规

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6-09

南方网讯 2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年)》(下称《专项规划》)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今后,广州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布局设置将有新的规划和规范,这也是品质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专项规划》涉及的规划范围为广州全市11区,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集中全市29个商圈,细分为优化区、严控区、禁设区,涵盖从“路段控制”到“地块控制”,实现布局更精准、集约。其中,在优化区,《专项规划》鼓励采用创新科技和创意媒体的特殊户外广告形式,禁止设置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画面可进行动态展示,如播放动画、视频等媒体。
 

但在严控区,禁止商业面积小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上设置电子显示屏广告,同时要求户外广告画面只能进行静态展示,播放画面的速度应缓慢和连贯,禁止任何形式的闪烁和快速切换画面。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户外LED显示屏运用越来越广泛,光污染、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也随之凸显。因此,《专项规划》对于户外LED显示屏也有着相应的要求,包括:禁止在禁设区和严控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和在商业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上设置的除外)户外电子显示屏;户外电子显示屏每日22∶30至次日7∶30禁止开启;禁止影响航空安全设置等。
 

而当电子显示屏面向道路和住宅时,规范有着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当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50米至100米范围之间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应适当降低显示屏亮度,且应播放静态画面,原则上每个静态画面的播放间隔不少于1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