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外广告发布需要哪些材料---万事成传媒
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3-01【小中大】
上海户外广告发布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广告合同;
3、广告样稿;
4、证明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文件;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使用权的证明;
6、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位置关系图;
7、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设置效果图;
8、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施工图。
位置审批:
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广告发布资质;
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4、符合设置技术规范;
5、符合照明设施规范;
6、符合钢结构技术规程。
行政许可权限
在下列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市市容环卫局受理申请或者组织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招标:
1、内环高架道路、延安高架道路、南北高架道路及其两侧100米范围内;
2、黄浦江两岸核心区中心段范围内;
3、人民广场地区用地范围内;
4、跨区、县范围设置同类户外广告设施的;
5、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
在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或者组织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招标。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审批流程。
行政许可期限
1、行政许可申请期限: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前。
2、行政审批期限:17日。
3、行政许可批准期限: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电子显示牌(屏)一般不超过6年;设置期满后,属于公共阵地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重新组织拍卖、招标;属于非公共阵地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设置期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延期的审批手续。
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于设置期满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拆除。
上海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设置;逾期未设置的,其审批即行失效。
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
1、营业执照;
2、广告合同;
3、广告样稿;
4、证明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文件;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使用权的证明;
6、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位置关系图;
7、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设置效果图;
8、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施工图。
初始设置期满二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按照上海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1、营业执照;
2、广告合同;
3、广告样稿;
4、证明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文件;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使用权的证明;
6、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位置关系图;
7、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设置效果图;
8、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施工图。
位置审批:
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广告发布资质;
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4、符合设置技术规范;
5、符合照明设施规范;
6、符合钢结构技术规程。
行政许可权限
在下列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市市容环卫局受理申请或者组织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招标:
1、内环高架道路、延安高架道路、南北高架道路及其两侧100米范围内;
2、黄浦江两岸核心区中心段范围内;
3、人民广场地区用地范围内;
4、跨区、县范围设置同类户外广告设施的;
5、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
在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或者组织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招标。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审批流程。
行政许可期限
1、行政许可申请期限: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前。
2、行政审批期限:17日。
3、行政许可批准期限: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电子显示牌(屏)一般不超过6年;设置期满后,属于公共阵地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重新组织拍卖、招标;属于非公共阵地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设置期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延期的审批手续。
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于设置期满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拆除。
上海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设置;逾期未设置的,其审批即行失效。
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
1、营业执照;
2、广告合同;
3、广告样稿;
4、证明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的文件;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使用权的证明;
6、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位置关系图;
7、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设置效果图;
8、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施工图。
初始设置期满二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按照上海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提供安全检测报告。